尊敬的各位患者朋友: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广州地区将于7月15日零时起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并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为方便广大患者朋友就医,我院特作告示如下:
一、诊查费用标准
本次价格调整后,我院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二、医保、公医相关政策
广州市医保门诊诊查费报销标准为每人每诊次最高7元,“门诊诊查费”不纳入参保人员的普通门(急)诊、门诊指定慢性病等相应待遇限额计算;省、市、区公费医疗按相关待遇比例进行记账结算;特需门诊诊查费不纳入医保、公医报销范围。
三、门诊诊查费结算方式
我院门诊采取预收全额诊查费的方式,待就医结算收费时按
医保、公医相关政策实际记账支付的金额,再行返还患者。
四、其他须知
1.广州社会保险参保人可享受“门诊诊查费”记账待遇的前提为:参保人缴费待遇正常,且已在定点医疗机构按门诊、门特、门慢、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相关就医管理规定进行门诊就医; 2.异地医保患者在我院门诊需自费结算,具体报销规定可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
3.门诊挂号就诊仅限当日当次有效。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