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州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病种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4号),将银屑病、系统红斑狼疮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范围”,现在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相关知识。问:皮肤科有哪些“门特”?
答:根据4号文公布的病种,有银屑病、系统红斑狼疮和艾滋病病毒感染。我院具备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和治疗资质。
问: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门特范围,患者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除了能享受普通门诊的待遇外,还能享受门特待遇,报销的钱更多了,具体如下:
序号 | 门诊特定病种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审核确认 有效期 |
分类 | 病种名称 | 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 医保 |
1 | 一类 | 银屑病 | 200元/月 | 50元/月 | 长期 |
2 | 一类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400元/月 | 50元/月 | 长期 |
备注:银屑病、系统红斑狼疮患者在我院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问:那怎样才能享受医保门特待遇?
答:广州市医保患者需要申请门特待遇,审核通过后方能享受待遇。具体流程如下:患者需到有门特确诊资质的医院挂号、就诊,医生按照门特准入标准予以确认,填写门特相关表格,经医务科审核后,收费处会进行门特登记,待医保局在医保系统上审批通过后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了。原已确诊并申请门诊指定慢性病待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不需要再申请,2019年7月1日起直接享受相应的门特待遇。
问:省市区公费医疗和省内外医保患者可以享受门特待遇吗?
答:不可以,只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广州医保患者)才能享受上述门特待遇。目前省市区公费医疗没有出台新政策,省内外医保亦不能享受门特待遇。
好了,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随文附上银屑病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
../uploadimg/附件:银屑病等的诊断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