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1 年度 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1〕9 号,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技术推广范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兼顾县级公立医院和村卫生室,能有效提升基层卫技人员技
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 到规范化诊疗,满足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技术应以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技术为重点,须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符合《医疗
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适合县(市、区)级及以 下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三)技术项目配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四)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2 年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显著;如获立项,具备自立项之日起在省内推广的条件和能 力。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为研发(或引进)及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技术实际应用人。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有完善的推广培训计划和丰富的推广培训经验,能够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二、其他要求
(一)本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范围不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类技术。
(二)已纳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基本信息库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不再受理申报,可继续滚动推广。
(三)申报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须进行 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通过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的技术项目方可推荐。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者登录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kj.gdmde.net/)。
2.每个申报项目都需进行安全性论证(见附件3)和伦理审查。《论证意见表》上需填写明确意见;申报项目须提交至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开具伦理批件。
3. 请于2021年6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填写附件2(电子版发科教科),明确联系人和申报目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uploadimg/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pdf
2.
/uploadimg/附件2.2021年度广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docx
3. /uploadimg/附件3.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专家安全性论证意见表.docx
科教科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