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粤卫办〔2015〕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省临检中心、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我省全面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5〕23号),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详见附件。../uploadimg/V1_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