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7 日,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关于学术评议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以下简称《诚信提醒》),聚焦广受关注的学术评议,针对其中容易出现的 8 类典型问题对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进行提醒。这 8 条提醒包括:反对超出自身专业能力、未恪守专家身份“跨界”参与评议;反对未尊重被评议人的学术原创,利用评议权力剽窃学术思想等行为;反对敷衍塞责的“挂名”评议;反对存在各类请托行为的“人情”评议;反对评议非学术质量问题的歧视性评议;反对利用权威身份引导的“一言堂”评议;反对违规披露评议人身份、评议内容和结果,从中谋利;反对未回避利益冲突进行评议。《诚信提醒》强调:学术评议人应珍爱学术的纯洁性,保持学术评议的独立性、纯粹性和公正性。据悉,这是自 2018 年以来,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连续第 6 年发布诚信提醒,倡导学术诚信行为。此前 5 次依次为《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关于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和《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提醒一:未恪守专家身份“跨界”参与评议。学术评议人应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参加学术评议,提出客观公正、明确详实的专业评议意见。反对超出自身专业能力参与学术评议或学术咨询。提醒二:未尊重被评议人的学术原创。学术评议人应遵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保护被评议内容的原创性和学术权益。反对利用评议权力拖延评议时间、剽窃学术思想、泄露评议内容、诱导文献引用。提醒三:“挂名”评议。学术评议人应按照委托方要求,尽职尽责、自主完成学术评议工作。反对敷衍塞责,或自行转交、委托他人完成评议并以自己的名义出具评议意见。提醒四:“人情”评议。学术评议人应珍爱学术的纯洁性,保持学术评议的独立性、纯粹性和公正性。反对接受被评议人及其关系人、关系单位的各类请托评议行为。提醒五:歧视性评议。学术评议人应针对评议材料的学术质量进行评议,对不同国籍、民族、宗教、语言、性别、年龄、所在机构等的被评议人一视同仁。反对任何歧视性评议行为。提醒六:评议过程“一言堂”。学术评议人尤其是评议组召集人(组长、主席等)应在评议过程中营造民主氛围,保证评议专家发言的独立性。反对利用学术身份或权威引导评议结果、压制不同意见。提醒七:违规披露评议人身份、评议内容和结果。学术评议人在评议过程中不应向第三方违规披露评议人身份,不应违规透露评议内容、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反对通过透露评议人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提醒八:未回避利益冲突。学术评议人有义务将自己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学术关系告知委托方,并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回避。反对隐匿潜在利益冲突参与学术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