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做好2024年我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
1.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以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186 号)要求,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
1.必须是中级及以下职称,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单位中级在职在岗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单位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
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使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kj.gdmde.net/),实行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单位(学校)、申报单位(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学校,医院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医院)以及项目申报人四个用户类别。在系统中未建立账号的申报人,学校人员通过学院科管向科研院申请开通账号,医院人员向医院科管申请开通账号。
(二)申报流程
项目采取限额推荐。
1.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我院限额申报16项。项目申报人填写《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提交至科教科进行遴选。
2.科教科收集通过遴选的项目申报人信息(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建立项目申报人账号。请注意:申报项目涉及的项目参与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均在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
3.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科教科审核后提交学校。
4.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申报书 PDF文档,填写附件2《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打印、签名并提交至科教科。
5.科教科对照《形式审查表》的要求对申报书进行形审,确认无误后在《形式审查表》盖章,与申报书一起提交至学校科研院。
三、伦理审查
1.伦理审查由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所提交的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请注意:不能附立项后再进行伦理审查的声明),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2.涉及人的项目由医院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
3.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填写《不涉及人的情况说明》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3,不涉及人:不使用任何来自人体的样本,包括毛发、血液、粪便、肿瘤组织或细胞、骨组织等)。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立项项目必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项目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4.项目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6年06月30日5.2021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应在
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结题或延期手续。如未按时完成,
将根据未完成的项目数量重新调整各二级单位申报名额。
五、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
1.单位遴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下午5时。请项目申报者在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含项目可行性报告)发送至科教科邮箱gdpfkjk@vi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通过遴选的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因临近申报截止日提交、网络繁忙而导致提交不成功。
3.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下午5时。
(二)联系方式
科教科:张斐斐,吕萍,020-83027645
技术支持:020-81906047
科教科
2023年10月10日